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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曝光台】黔西南州逾期未检验车辆曝光,快来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?(第一期)!
为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位统筹谋划,专题研究部署,坚持面向前沿、创新驱动, 依托科技支撑,运用大数据精准发现、治理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,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。
接下来
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
黔西南州逾期未检验仍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车辆
PART.1
兴义市
PART.2
安龙县
PART.3
册亨县
PART.4
望谟县
PART.5
义龙新区
车辆逾期未检验的后果
一是将面临交通违法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三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,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根据车辆用途、载客载货数量、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,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。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,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(贵州省记1分,罚款100元)。因此,请上述车辆驾驶人于6月5日前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,逾期未接受处理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。
二是连续三个周期不检将导致车辆达到报废条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,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四条规定,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规定,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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